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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

发布时间:2018-01-18 新闻来源: 原创 浏览量:
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,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《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》,加快推进北京、天津、上海等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,并要求46个重点城市今年均要形成若干垃圾分类示范片区。


通知要求,今年3月底前,46个重点城市要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,明确年度工作目标,细化工作内容,量化工作任务。从党政机关、军队单位、医院、学校等率先做起,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所有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。


今年,46个重点城市均要形成若干垃圾分类示范片区,探索建立宣传发动、收运配套、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机制。以街道为单位,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,实现“三个全覆盖”,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全覆盖,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,生活垃圾分类投放、收集、运输、处理系统全覆盖。以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,及时总结经验,以点带面,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好的做法和模式扩大至全区、全市范围。制定完善示范片区验收标准,加强日常检查考核,确保取得实效。


2020年年底前,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,基本形成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,形成一批可复制、可推广的模式。在进入焚烧和填埋设施之前,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合计达到35%以上。


2035年前,46个重点城市全面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,垃圾分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。


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,要从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、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、加快配套分类运输系统、加快建设分类处理设施4个方面入手,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。


要设立有害垃圾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,独立储存。在单位食堂和餐饮单位设置专门容器用于投放餐厨垃圾。以“干湿分开”为重点,引导居民将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分类投放。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投放点,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。充实基层管理力量,发挥社会监督作用,激励和约束手段相结合,逐步做到生活垃圾精准投放。


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责任制,落实属地责任,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责任人的日常监管。规范收集责任人与被服务单位服务合同,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要求。对于机关企事业单位,要加强分类收集培训,加大考核力度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,优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站点布局,探索通过对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点、转运站进行升级改造,实现可回收物和各类其他垃圾分类收集、计量、中转等功能。有条件的城市可采用定时分类收集方式,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,推广垃圾不落地模式。


要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收运网络,提高有害垃圾运输能力,推广“车载桶装”、直运等密闭、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。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许可,引导环卫专业运输单位向小区延伸,加强生活垃圾运输管理。


要编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规划,加快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。现有处理设施不达标的,要尽快实施提升改造。探索总结厨余垃圾处理模式,统筹填埋、焚烧等处理技术,加快相应设施建设。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,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、专业化处理和利用。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,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。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,统筹各类垃圾处理。


同时,要创新政府和市场合作模式,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、运输、处理各环节,统筹前后端,实行一体化经营。多渠道筹措资金,在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投入的同时,建立生活垃圾跨界转移补偿机制,完善生活垃圾收费政策,逐步建立差别化的收费制度,实现按量收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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